丽庆禾动态||“以法律之力,守护妇儿权益”,刘文庆主任带您深入妇幼法益

 
公益宣讲法先行,丽庆禾永远在路上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反家暴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切实提升妇幼的法律权益认识,为家庭筑牢安全防线,上海丽庆禾律师事务所刘文庆主任律师来到曲阳路街道作有关“守护妇儿权益”的专题讲座,妇女代表共30余人参加。

2025年3月10日,刘文庆主任律师为提升社区妇幼权益认识来到曲阳路街道开展主题为“以法律之力,守护妇儿权益”的主题讲座。

 

讲座中,刘文庆主任首先提出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承载着个体成长与社会稳定的双重使命。一个和睦的家庭环境,不仅能促进个人的成长与幸福,也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在当代社会快速变迁的背景下,婚姻家庭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特征,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儿权益、化解家庭矛盾,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法律通过明确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则,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预防和解决家庭矛盾,为家庭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本次讲座内容共分为三个主题板块,分别有关“反家庭暴力”“子女抚养权问题”“婚姻法中关于房产问题的规定”。刘文庆主任将法律条文、理论结合她数百起民事案件经验,将讲座内容娓娓道来。

 

 

一、“反对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作为破坏家庭和谐的毒瘤,始终是法律重点规制的领域。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与《民法典》共同构建起立体防护网,将身体暴力、精神控制、经济压制等隐蔽性侵害纳入法律规制范畴。现在的家庭暴力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身体暴力:如殴打、推搡等身体伤害行为。
精神暴力:如语言辱骂、威胁恐吓、长期冷暴力。
性暴力:如对配偶实施的强制性行为。
经济控制:如限制一方经济自由、剥夺财产权利。
讲座中,刘文庆主任提及了一个典型案例,长期遭受家暴的A女士自己的身体精神和孩子的精神遭到严重危害,在律师协助下成功申请保护令,法院不仅禁止施暴者接近其200米范围,更通过妇联联动机制提供心理疏导,最终帮助当事人重建生活秩序。这种"告诫书+保护令+社会支持"的多维干预模式,彰显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温度。
 
 

 
二、“未成年人抚养权”
在涉及未成年权益的抚养权纠纷中,"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始终贯穿司法裁判全过程。法院在审理中既考量父母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等显性因素,更注重生活环境稳定性、情感纽带质量等隐性要素。
 

 
 
子女抚养费与抚养权变更是婚姻家庭纠纷中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核心机制。在抚养费方面,法律明确要求涵盖子女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及特殊开支,支付标准通常按义务人月收入20%-30%执行,单子女最低以20%为基准。对于无固定收入者,法院将综合评估其资产状况或过往收入水平确定额度。为确保执行效力,法律设置了冻结账户、工资划扣等强制措施,并将拒付者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及信贷行为,经济困难家庭还可申请法律援助。
抚养权变更层面,当父母存在家暴、涉毒赌博或严重监护失职时,另一方可通过举证医疗记录、报警材料等向法院申请变更。判决时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重点考量8岁以上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现有生活环境的稳定性、父母监护能力及行为记录,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
 

 

 

三、“婚姻中房产问题的规定”

房产分割作为婚姻财产争议的核心,折射出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的碰撞交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通过"出资来源+产权登记+意思表示"三位一体的认定规则,平衡了个人财产保护与婚姻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婚前房产加名行为的法律定性、父母出资购房的性质认定、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边界等专业问题,需要律师运用精湛的法律技艺进行细致论证。

某离婚案件中,丈夫在婚前应女方的要求将女方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后续双方离婚,法院认定,婚前房产“加名”行为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房产性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法院综合考虑:婚姻持续十余年,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劳动,对家庭贡献较大。女方参与了部分房屋装修及共同生活的费用支出。结果房产归男方所有,但需对女方进行合理经济补偿,以平衡双方权益

 

同样,父母资助小夫妻买房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一对夫妻婚后由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婚姻持续时间较短(不足两年),且无子女。法院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到房款来源主要为男方父母出资,综合判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同时法院判决男方对女方进行经济补偿,金额与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的实际贡献相符。

就该案例,刘文庆主任提出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明确指出,父母出资购房时是否明确赠与对象对房产性质认定具有决定性影响:

 

在讲座的最后,刘文庆主任也发出呼吁要提高法律意识、主动维权,做到共同营造平等、和谐、安全的家庭环境,在社会中进一步关注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

 

“法律不仅是解决纠纷的工具,更是文明婚姻观的塑造者。从《反家庭暴力法》打破"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到抚养费制度确立父母责任的法定标准,再到房产分割规则引导理性婚恋观,法律体系持续推动着婚姻家庭关系的现代化转型。这要求法律工作者既要做定分止争的裁判者,更要成为法治文明的传播者。”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构建和谐家庭关系需要多方协同共治。公民应当主动学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法律知识,在婚恋关系中建立权利义务的理性认知;社区组织需完善家事调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端;法律从业者更要秉持"如我在诉"的情怀,通过每个案件的公正处理传递司法温度。正如刘文庆律师团队办理的数百起家事案件所昭示的:当法律理性与人文关怀交织,每个家庭都能成为温暖的生命港湾,共同托举起社会的文明高度。

 

 
END
 

 

 
刘文庆律师
律师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现任上海丽庆禾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擅长处理刑事辩护、房屋动迁、婚姻家庭、公司业务、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精湛、经验丰富。
        从业数年来,已成功承办数百起民商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在民商事案件领域,精通《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能够快速准确找到关键点,制定出专业的诉讼辩论策略和方案,有效的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刑事辩护领域,擅于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免于处罚辩护,精通《刑法》实体法及《刑事诉讼法》,基本功扎实,有良好的辩护经验和技巧,擅于同办案机关沟通,从业数年来,已为多名委托人有效的维护了切身利益。同时,还擅于处理取保候审,已为多名委托人在审查批捕阶段或是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
 

 

 

 

 

2025年3月11日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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