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庆禾动态||“以法律之力,守护妇儿权益”,刘文庆主任带您深入妇幼法益

2025年3月10日,刘文庆主任律师为提升社区妇幼权益认识来到曲阳路街道开展主题为“以法律之力,守护妇儿权益”的主题讲座。
讲座中,刘文庆主任首先提出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承载着个体成长与社会稳定的双重使命。一个和睦的家庭环境,不仅能促进个人的成长与幸福,也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在当代社会快速变迁的背景下,婚姻家庭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特征,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儿权益、化解家庭矛盾,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法律通过明确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则,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预防和解决家庭矛盾,为家庭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本次讲座内容共分为三个主题板块,分别有关“反家庭暴力”、“子女抚养权问题”和“婚姻法中关于房产问题的规定”。刘文庆主任将法律条文、理论结合她数百起民事案件经验,将讲座内容娓娓道来。
一、“反对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作为破坏家庭和谐的毒瘤,始终是法律重点规制的领域。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与《民法典》共同构建起立体防护网,将身体暴力、精神控制、经济压制等隐蔽性侵害纳入法律规制范畴。现在的家庭暴力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三、“婚姻中房产问题的规定”
房产分割作为婚姻财产争议的核心,折射出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的碰撞交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通过"出资来源+产权登记+意思表示"三位一体的认定规则,平衡了个人财产保护与婚姻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婚前房产加名行为的法律定性、父母出资购房的性质认定、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边界等专业问题,需要律师运用精湛的法律技艺进行细致论证。
某离婚案件中,丈夫在婚前应女方的要求将女方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后续双方离婚,法院认定,婚前房产“加名”行为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房产性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法院综合考虑:婚姻持续十余年,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劳动,对家庭贡献较大。女方参与了部分房屋装修及共同生活的费用支出。结果房产归男方所有,但需对女方进行合理经济补偿,以平衡双方权益。
同样,父母资助小夫妻买房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一对夫妻婚后由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婚姻持续时间较短(不足两年),且无子女。法院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到房款来源主要为男方父母出资,综合判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同时法院判决男方对女方进行经济补偿,金额与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的实际贡献相符。
就该案例,刘文庆主任提出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明确指出,父母出资购房时是否明确赠与对象对房产性质认定具有决定性影响:
在讲座的最后,刘文庆主任也发出呼吁要提高法律意识、主动维权,做到共同营造平等、和谐、安全的家庭环境,在社会中进一步关注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
“法律不仅是解决纠纷的工具,更是文明婚姻观的塑造者。从《反家庭暴力法》打破"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到抚养费制度确立父母责任的法定标准,再到房产分割规则引导理性婚恋观,法律体系持续推动着婚姻家庭关系的现代化转型。这要求法律工作者既要做定分止争的裁判者,更要成为法治文明的传播者。”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构建和谐家庭关系需要多方协同共治。公民应当主动学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法律知识,在婚恋关系中建立权利义务的理性认知;社区组织需完善家事调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端;法律从业者更要秉持"如我在诉"的情怀,通过每个案件的公正处理传递司法温度。正如刘文庆律师团队办理的数百起家事案件所昭示的:当法律理性与人文关怀交织,每个家庭都能成为温暖的生命港湾,共同托举起社会的文明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