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 || 固有伤病和事故损害结果的关系?参与度是否影响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纠纷类型,如何合理分配责任、计算赔偿金额,既是受害方关注的焦点,也是律师专业能力的体现。今天,我们通过一起典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带您了解法院如何审理此类案件,以及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和实务要点。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29日,驾驶小型客车在上海市闵行区与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乙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甲因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乙无责任。


        乙受伤后,第一次经医院诊断为胸部损伤、肋骨骨折等,并进行了住院治疗。后续,乙在十多日后又感觉伤情不适,再次前往医院检查,情况加重

        后经司法鉴定,乙因为长期劳损和年龄增长,导致容易受到外伤影响,此次在退变的基础上,较为强大的暴力就可以导致肩袖损伤加重并出现明显的临床表现。最终确诊乙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外伤参与度酌定为同等作用


        乙起诉甲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6余万。


这里小编给您总结一下:

甲开车撞乙负交通事故的全责,但又是因为乙身体机能退化的固有疾病才造成十级伤残,可谓伤、病兼而有之


这法院会怎么处理呢?还请您接着往下看。



法院审理

本案焦点为,被告甲是否应当承担全部的伤残赔偿责任


被告保险公司提出,不认可鉴定机构评定的残疾等级及参与度,要求进行重新鉴定;鉴定费属实,但不同意由保险赔付。

被告甲提出,原告主张的损失过高,本案事故发生时,其刚驶出小 区,车速很慢,其车辆与原告的电动自行车也没有直接碰撞,原 告倒地后鼻子有点出血,未出现骨折等异常,因此不认可原告骨折及肩部损伤与事故之间的关联性,不同意承担原告律师费。

我方代理律师坚持认为,被告甲因为驾驶不当导致乙的受伤,虽然司法鉴定认为外伤与旧病起同等左右,但是并非侵权责任法上赔偿责任的认定,在赔偿上仍然应当由被告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对于赔偿范围及金额,应以填平损失为原则,以合理为限。本案中,原告左肩关节退行性 病变属个人体质问题,虽然对损害后果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此非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与损害后果之间也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能因此减轻侵权赔偿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根据原告举证,结合被告意见,法院认定原告合理损失包含:医疗费13730.67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0元、残疾赔偿金178954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营养费2400元、护理费1800元、司法鉴定费3800元、电动车损失费15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368元、误工费10760元、交通费和衣物损失费,分别支持300元和200元、律师代理费4000元。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千二百 一十三条规定,判决如下:

保险公司赔偿损失19余万元,被告乙赔偿损失合计26,482元

丽庆禾法律研究

  至此,我所代理的当事人成功向被告请求到了全部的损害赔偿,使得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了极大的保障。


  那么本案中,存在哪几个典型的法律问题呢?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金范围确认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能够向肇事方请求哪些损害赔偿呢?


        1. 医疗费:

  • 医药费:凭发票计算的医疗支出。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和标准计算。

  • 营养费:根据医嘱或鉴定意见,按天数和标准计算。


        2. 残疾赔偿

  •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赔偿年限计算。

  • 辅助器具费:凭发票计算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 护理费:根据护理天数和标准计算。

  • 交通费:凭发票或酌定的交通支出。

  •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标准计算。

  •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残等级和精神损害程度酌定。

  • 鉴定费:凭发票计算的伤残鉴定费用。


       3. 财产损失

  • 物损费: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凭发票或酌定金额。


      丽庆禾法律解读:

        侵权赔偿责任,是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之债形式,按照大家常识性的理解就是“伤人赔钱”。赔哪些钱呢?

        1.因为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一般包括财务损失和医药费支出等等。

        2.为了弥补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所必要支出的费用,这里包括了鉴定费、交通费、残疾辅助费、护工费等等。

        3.因为侵权行为而不能进一步取得的利益,也就是大家熟知的误工费等等。法律上对此又有不同的归纳类型,请您接着阅读。


二、汽车交强险的限额和责任顺序


        汽车交强险的赔付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流程。


        1.交强险的赔付限额

         若对方有责:交强险在有责情况下的赔付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对于死亡伤残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若己方有责:交强险在无责情况下的赔付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将责任类型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2.交强险的赔付顺序

        交通事故中,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其法定范围内赔偿。

        总体的赔偿按照,交强险→商业保险→个人赔偿 的顺序进行。



三、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是双方及双方何种程度的过错,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本案中,被告乙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因素主导者。


        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为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当由谁来进行赔付、支出费用的责任划分。


        其中,损害赔偿责任往往需要参考交通事故责任,但并非一致。

        如:(2019)川民再521号案中,肇事人虽然对全部的交通事故负责,但是被害人是被交通事故吓死的,而非事故死亡,最终肇事人也只对赔付承担50%

        但,(2012)锡滨民初字第1138号案中,由于原告的易受伤体质造成的严重受伤损害,仍然由被告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特殊体质会影响损害结果,侵权责任法往往不考虑其影响,但实践中又不能不忽视被害人的身体问题。

        于是,在上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类案办案要件指南》指出:


       “原则上不影响责任比例。具体操作中建议区分具体情况处理:(1)年老体弱,存在正常的生理性功能退化;(2)特殊体质,天生某些身体机能与常人相较有异;(3)原有疾病,侵权行为诱发了自身疾病或者侵权行为是产生病理症状的次要因素;(4)原有伤残或者原有旧伤,侵权行为加重了残疾等级或者导致了功能受限情况加重;(5)老年人因侵权行为需要治疗在治疗时诱发了老年病,使得损害后果加重。


        前述第(1)、(2)种情况不再区分原因力,第(3)、(4)、(5)种情况建议对实际发生的损失,如医药费、误工费等可以全额支持,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定型化赔偿的项目,可以参照原因力鉴定的意见,酌情确定侵权人承担的责任比例。”

       

        故,经过丽庆禾律师的专业工作与推进,我们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损害赔偿利益!


   “本案通过清晰的证据链和专业的法律分析,成功为受害人争取了合理赔偿,彰显了律师在交通事故纠纷中的专业能力。无论是责任认定还是赔偿计算,我们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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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娜律师
律师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现任上海丽庆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自执业以来,从事于民事法律事务和刑事法律事务,特别是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合同、劳动争议、拆迁纠纷等方面实务和理论研究。自执业以来代理了几百起交通事故案件,国有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动拆迁、婚姻遗产继承案件,成功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和不予批捕。

理论功底扎实,做事严谨、负责,为人谦和、谨慎,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一致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上海丽庆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16860989

网址:https://www.liqinghelawyer.com/

2025年2月25日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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