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 || 丽庆禾律师团队成功帮助掩隐罪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一、引言
一个刑事案件往往会经历从公安、检察院到法院这三个过程,而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见证到案件的终结。作为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需要去关注到每一个细节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今天这个案件中,当事人因为想赚快钱而涉嫌犯罪,最终在我们的努力下取得了检察院不起诉的好结果。
二、案件经过
在2024年6月,当事人在百度贴吧上浏览到赚快钱的帖子,之后收到私聊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赚快钱,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在几次推脱后还是接受了对方的邀请。
2024年8月,对方帮当事人买机票来到上海,并告知“带好自己的银行卡,帮助转账提现,内容是灰色产业会涉嫌违法犯罪。”
当事人因为缺钱,抱着侥幸心理同意了。2024年9月,当事人在两名黑衣男子的带领下出发取钱。到了银行,当事人先在ATM机上取走数千元,又去柜台取走五万元左右,账户上留下数千元作为自己的好处费,共计流水数万元。黑衣男子告知,该笔账目金额系椿某转账于当事人账上。此外当事人账户上还有一笔来自于夏某高额数目转账。
案发后,当事人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等候民警上门询问,并积极配合警方办公。当事人家属倍感焦急,迅速与我所联系并开始办理委托辩护手续。
在经过37天的工作努力之后,终于让小家庭重新团聚,为当事人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
2025年初,公安局在完成案件调查取证后向区检察院提交了起诉意见书,文中指出“当事人利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帮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其行为已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在综合审查和考虑案件情况后,我们协助当事人提交了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
三、案件结果
2024年,临近春节前夕,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
文中不起诉理由与我所意见书意见高度一致。
在团圆的日子里当事人一家终于能够聚在一起。
我们成功把当事人从犯罪泥沼的边缘拉了回来!
四、丽庆禾法律研究
本案中律师团队凭借丰富的刑事案件处理经验,准确识别了当事人行为可能符合的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规定,以卓越的法律眼光帮助了当事人和他岌岌可危的家庭。
本案中,不起诉的结果是如何得来的呢?
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不起诉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 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适用于以下情形: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 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适用于以下情形: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从宽处理条件;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
3. 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适用于以下情形:
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
3. 特殊情形不起诉
适用于以下情形:
未成年人犯罪:可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老年人犯罪:对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犯罪,可酌情从宽处理;
轻微刑事案件:如盗窃、故意伤害等,可适用刑事和解或不起诉。
5. 不起诉的法律效果
终止刑事诉讼: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刑事诉讼程序终止;
解除强制措施:如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应立即释放;
返还财物:查封、扣押的财物应依法返还。
另外,关于确查的其余部分,本着刑法谦抑的特征和改造教育的目的,刑法内给出多种可以帮助减轻处罚和刑事责任的路径。我们的当事人敢于担当面对后果,在接到民警电话后等待民警上门调查,并积极配合告知实情,这给我们争取到了适用自首的机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一款,认定为自首;当事人到案后悔罪态度良好,交代犯罪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属于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同时当事人犯罪作用小,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属于从犯,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被酌定不起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